河南煤高效“管理类”事故“四不放过”管理办法

         “四不放过”作为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管理实践中坚持推行的一套用于指导事故处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这种方法论在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整改落实、教育全员方面的规范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值得推广延伸。为了在管理领域、面对软性、抽象的管理问题尝试推行“四不放过”管理方法,结合煤高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一)本文所称管理问题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现或暴露出的在人、财、物三大领域存在的因管理决策不当、执行落实不力、监管能力不足、简单粗暴缺乏精细管理、漏洞隐患积垢难返、敏感领域贪腐等管理失察、失序、失能现象,从而对部门整体工作或单项涉及全局的工作造成影响的各类问题,均视为“管理事故”。

(二)本文所称“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和预防措施不彻底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河南煤高效公司出现的各类管理问题(管理事故)的报告、界定、处理、预防、督办及考核。但因不可抗拒或在不可预料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外因引发的不可控事件),经公司班子会研究确定为非责任事故的不在此范围。

三、管理事故分类与分级

(一)事故分类

依据管理事故涉及的管理领域,将管理事故分为管人事故、管财事故、管物事故三类。分类标准见下表:

管理事故

类别

分类标准

管人事故

人事招录与聘用:不按制度规定和程序办理,导致人员招录聘用方面出现问题被投诉或被集团上级管理部门否决结果等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不符合原则与标准,任人不唯贤,不符合民主、透明、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观,或者一潭死水失去活动,或随意任用与变更管理混乱等。

薪酬评定、工资与奖金造发、评先评优:薪酬设置不科学、管理无序,工资造发差错多问题大或因责任原因造成严重迟发,工资与奖金造发、评先评优失去公平性、透明性和民主性等。

五险一金管理与工伤理赔:遗漏多、差错多,不符合公司社保与工伤管理制度,该办的不办,工伤理赔违规操作等。

工会与*务: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被上级组织批评。

其他:包含伙食问题、上下班交通安排问题、员工婚丧嫁娶等。

管财事故

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失准或不及时,影响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资金计划与执行:资金计划无序、不及时、偏差多等情况,资金执行与计划两张皮,被集团财务与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批评,影响集团资金拨付;资金执行严重偏离计划,存在用途不明、挪用公款等情况。

成本核算与管控: 未建立成本核算体系,核算不严不细不实,失去对经营的指导意义;性价比失衡;环节成本居高不下,失去管控等情况。

非生产性费用控制:管控粗放,非生产性费用开销无度、报销随意不合规,没有体现精细管控、精打细算。

应付账款支付:周期性规模支款缺乏严谨的支款方案;没有严格按制度操作,存在人情款、超值款等情况,或者因对客户服务解释不到位,造成客户不满投诉、起诉等。

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收回账款出差错,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等。

腐败和不正之风:敏感岗位、区域和部位存在腐败问题,零容忍;作风建设不到位,存在嫌疑和苗头等情况。

其他:涉及资金管理的其他不合规不合理问题事项。

管物事故

物资采购管理:不合规,无计划性、效率不高、保供不力,影响生产经营的高效开展;性价比失衡、供应商队伍管理混乱等;物资入库入账不合规问题等情况。

仓储管理:物资在库管理混乱,缺少及时的盘点和日常管控;出入库缺乏秩序,无法掌握物资的在库状态(数量、质量、所属部门等);仓储资源利用效率低。

物流运输管理:运价失衡、高于市场价,运价变更不合规不合理;运费结算不合规不透明差错多;车辆调度效率低下,对外诚信度差,严重影响物流业务的正常开展等情况。

项目投资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违反“七不动工”,差错多、浪费大;工程建设违规推进,存在质量、进度、劳务结算等问题和现象。

反浪费:对公司坚持推行的的反物资浪费与反管理浪费*策执行不力,不作为、作为不当等情况。

劳保福利:不按时发放、有质量问题;违规发放或未结合实际情况,导致员工怨声载道等情况。

信息传递: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不通畅、不准确,影响公司*策决策的落地执行或日常安排的落实等情况。

*策申报、证照办理、合规经营、对外协调等方面不及时、不到位、对任务和问题把握不准确、吃不透精神等,造成公司经营受限或被上级单位、外部*部门批评处理等情况。

其他:在物的管理方面的其他不合规不合理现象。

(二)事故分级

1、界定依据

1)因管理问题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的;无法确定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以核算部门判定为准。

2)因主观失误被集团或*单位下发下专项通报处理的;

3)在集团所有排序中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

4)公司领导班子要求按照“管理事故”流程召开的事项。

2、分级标准

根据管理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大小,将管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严重事故。分级标准见下表:

分级

分级标准

一般事故

管理上有一定的过失、漏洞等,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由于决策失准、失误、责任缺失,对部门整体的管理职能和业务开展或单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造成了明显的影响;工作开展不力被客户、员工投诉至总经理处造成恶劣影响;或因管理问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

较大事故

管理上有明显的过失、漏洞等,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由于决策失误或懒*、责任缺失对公司整体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如集团通报罚款、扣分、列为典型或集团主要领导批评或县级以内*部门(或市级以下媒体)处罚、通报等;或因管理问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之间的。

严重事故

管理上存在严重的不作为、作为不当、决策失误或重大责任缺失等,造成严重管理问题的出现,对公司的整体的正常管理运营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况,或因主观原因导致落实单次重要管理任务出现严重的偏差、影响公司整体任务完成或整体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或市级以上*部门(或省级以上媒体)专项处罚或通报等;或因管理问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事故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各部门是管理事故的责任主体和本单位一般事故的主持单位。在管理类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包括:

及时上报管理类事故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或事件、影响或后果等);主持一般管理类事故分析会的召开,参加较大和严重管理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分析会的意见和要求,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及整改措施的整理落实、培训、执行工作。

(二)管理部是公司较大和严重管理事故的主持单位和管理、考核主体。在管理类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包括:

及时掌握管理类事故的基本信息,跟进事故的改进处理情况;主持较大和严重管理事故分析会(一般事故原则上由各部门自行分析、总结和整改)的召开及预防措施的牵头制订;审核事故报告,指导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处理每一起事故,对“四不放过”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对事故处理存在的违反程序、降低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管理类事故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每月稽查一次;负责全公司管理类事故档案的管理。

(三)标准化小组是管理事故的总体推动、监管主体。在管理类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包括:

参加较大和严重管理事故的分析会;负责对管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开展成效每季度进行稽查一次,督促机制落地运行。管理部和标准化办公室若存在管理事故,则由公司领导班子指定部门主导处理。

、具体办法

(一)事故控制方面

1、对各单位事故月度控制目标按0起设定,当月每发生1起一般事故处罚30元,事故级别增加一级,处罚翻倍,以此类推,若发生较大或严重事故时,若与其他方面制度约定冲突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处罚、处理。

2、将事故与各干部查违规查隐患条数挂钩,进行动态调整。

考核办法:详见《河南煤高效查违规查隐患管理办法》。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被管理单位查处或被投诉)的每起对事故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传递事故信息失真,影响公司整体工作,甚至导致事故扩大的,视情况对信息上报人罚款100—200元。

4、不服从主持单位安排或配合事故解决或分析会现场中途退场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影响到事故处理的,直接给予待岗或停班处理。

(二)事故“四不放过”管理

1、召开事故分析会:

1)由事故主持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一般事故要在2个工作日、较大及严重事故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分析会,分析会召开情况要在河南煤高效标准化群内发布照片,并用文字标注(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请管理部部长同意)。由事故责任单位通知组织本部门全员、主持单位负责人、事故负责人、分包该单位的标准化员等相关人员参会。(2)一般事故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主持;较大和严重事故由管理部部长或指定人员主持;特殊情况下的较大和严重管理事故的分析会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班子成员)主持。

以上未按要求执行,每次处罚责任部门负责人30元/项。

2、责任人处理和程序合规性:

1)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首先追究造成事故的主观方面原因,确定主、次要责任人。具体见附件《事故责任认定与考核追究标准》。2)为了鼓励各部门主动对管理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处理程序处理的做法,对于一般管理事故责任部门可免于对该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但被其他单位或人员投诉存在隐瞒事故的行为,按照瞒报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的同时,要求该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程序处理该事故。

3、整改和预防措施:

1)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事故分析会,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防范措施;(2)要求事故责任单位结合相关职能科室优化制度、流程,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管理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备案、下发。

考核办法:制定措施不切合实际造成无法实施或未制订整改措施,处罚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次。

4、教育和培训: 

在事故处理后,事故责任单位要组织对员工进行培训,让员工知晓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整改措施内容,确保同岗位或同类岗位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同时,其他单位也要对事故处理情况在内部进行培训。要做到举一反三,鼓励员工针对同类问题或隐患排查在自己岗位上是否同样存在,并整改,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考核办法:未组织培训,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次;同岗位员工不清楚事故原因及整改措施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人/次。

  

特别说明: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处罚存在异议,应在分析会上当场提出,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做出裁决,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做出仲裁,决议一旦形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因不服从决议而拒绝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处罚决议照常执行。在会后对事故事故报告中直接明确主、次要责任人所承担责任及对应考核明细,在造发工资时严格执行,被查处漏造情况一并追究造资人员、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

)事故报告上交时间要求:

一般事故报告在事故分析会召开3个工作日内、较大/严重事故报告在事故分析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须上报至管理部

考核办法:事故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处罚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30元/次、延期加罚10元/天。

)事故“四不放过”稽查要求

1、管理部在每月5日前要对管理事故的整改情况进行稽查(当月无事故的,要对前期的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稽查;连续3个月无管理事故,可不用稽查),重点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事故的培训效果(岗位人员是否清楚事故的原因、预防措施具体内容等)进行检查。

考核办法:未落实,处罚部门负责人30元/次。

2、标准化小组每季度对管理部事故管控情况、对管理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落实成效进行稽查一次。

考核办法:未落实,处罚标准化办公室30元/次。

备注:当连续3个月无同类型事故发生时,可不予稽查。标准化办公室的事故稽查工作依据各主管部门的稽查同步开展。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运行。

七、本办法由标准化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稽查、完善

 

二〇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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